查看原文
其他

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一审宣判:两女子不构成对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

川观新闻 2024-05-07


12月12日,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(成都互联网法庭)获悉,备受关注的“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事件”当事男子维权一案当日宣判。


法院判决认为,两女子不构成对当事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。对当事男子何某某要求罗某某、曾某某(两女子)、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、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,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


判决全文如下:


推荐阅读·千万读者都在看
·四川“省考”报名最后一天!这些职位报名人数少
·两种模式!四川全面推行校外培训“先学后付”
·强降温要来了!四川气温大跳水,成都最低-1℃

近期热门视频




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,来川观新闻APP看更多
川观新闻记者 张庭铭
编辑 蒋华
校对 曾沧海
责编 曾东平
审核 赖永强

点个在看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